據《都市快報》報道9日,杭州一位家長網友發帖稱:孩子學校要評三好學生,其中有一條標準是視力保護狀況良好,要求兩眼視力都要達到5.0以上,4.6及以上的學生本學期視力下降兩眼相加不高於0.2。4.6以下的學生不能評三好學生。因為近視有遺傳原因,家長質疑這種做法不公平。
  針對家長意見,相關小學校長列舉了很多教育部的要求,如“將學生體質狀況(包括視力)納入衡量學生綜合素質的標準”。他介紹,國內很多好的學校都陸續提出三好學生的視力要求,他們是學習了別人的經驗。“對於低年級學生來說,這條視力要求不算高,大部分學生能夠達標。到了高年級,這標準確實嚴了。所以在和家長交流之後,學校也在考慮對不同年級實施不同標準,將會控制好限制的範圍。”
  採訪中碰到一所學校,曾經想引入這條三好學生標準,後在全體教師大會上,遭到老師們反對。主要就是考慮孩子視力受遺傳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很大,“一票否決”對近視的孩子不公平。  (原標題:視力4.6以下不能評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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