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鄭某在宣判後與家屬道別。(羊城晚報記者 周巍 攝)
  今天消息
  不忍乘客挑釁捅死對方 公交車司機獲刑5年
  法官以故意傷害罪定罪,法院詳釋為何獲輕判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楊曉梅
  43歲的鄭愛國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攤上命案,但命運就是跟他開了個玩笑,去年6月,作為廣州541路公交車司機的他,不忍乘客挑釁,持刀捅死對方。今天上午,鄭愛國在廣州市中院一審獲輕判有期徒刑5年。法院沒有認定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罪罪名,而是以故意傷害罪定罪。鄭愛國當庭表示對判決沒有意見,不上訴。
  上午10時許,在家屬的哽咽聲中,皮膚白皙的鄭愛國被法警帶上了被告席。法官隨後宣讀了判決書。
  法院查明,2013年6月24日晚8時40分許,被害人阮某標在廣州市越秀區白雲路欲乘坐號牌為粵A84481的541路公共汽車,因嫌該車司機停車離車站太遠,上車過程中責罵該車司機鄭愛國,並動手推搡鄭愛國,導致雙方互相打鬥,後來被乘客勸止。
  當晚9時10分許,當該車行駛到廣州市天河區員村四橫路路段時,阮某標再次走到公交車駕駛位旁邊責罵鄭愛國,並掌摑鄭愛國的臉部,鄭於是將公交車停靠在路邊,雙方再次打鬥,期間鄭愛國持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阮某標全身多個部位進行捅刺,致其死亡。鄭愛國隨後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鄭愛國之前在法庭上回憶,阮某標上車後問:“坐在公交車裡面開著空調很舒服吧?”他還當成是說笑,誰知阮某標隨後開始罵娘,認為他開車門太慢。鄭愛國解釋,當日靠近公交車停靠點時,一輛的士擋在前面,他本不打算開車門,但看到跑過來的乘客越來越多,便違規開了車門。阮某標對此很是不滿,雙方於是起了爭執。
  經法醫鑒定,阮某標系因銳器作用致全身多處創口、左肺及右心房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剋死亡。
  案發後,鄭愛國所在單位廣州馬會巴士有限公司向被害人的家屬賠償了人民幣三十五萬元,被害人的家屬對鄭愛國表示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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